在足球比赛中,“干扰球”的判定主要涉及到越位规则以及球员在罚球区内的犯规行为。以下是对干扰球判定的具体解析:

一、越位干扰球的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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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位位置:一名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或触球的一瞬间处于越位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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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与实际比赛: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随后以特定方式参与了实际比赛,才构成越位犯规。这些方式包括:
- 在同队队员传球或触球后得球或触及球,从而干扰了比赛。
- 干扰对方队员,包括通过明显阻碍对方队员视线以妨碍对方队员处理球,或影响其处理球的能力;与对方队员争抢球;有明显的试图触及近处的来球的举动,且该举动影响了对方队员;做出影响对方队员处理球能力的明显举动。
需要注意的是,分散对手的注意力并非判犯规的依据。只有在身体上干扰对方队员,而非心理上,才构成越位犯规。
二、罚球区内干扰球的判定(DOGSO规则)
- 犯规行为:当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对对方犯规,破坏了对方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时,裁判员会判罚球点球。然而,如果犯规是在意图争抢球时发生的,那么只会对犯规队员进行警告。其他类型的犯规,如拉扯、拉拽、推搡等“冲人去”的动作,犯规队员将被罚令出场。
- 特殊情况的干扰:如果场上队员、已被罚令出场的队员、替补队员或已替换下场的队员,未经裁判员许可进入比赛场地内,干扰了比赛或对方队员,并破坏对方球队进球或明显进球得分机会的行为,也应视为可被罚令出场的犯规。
在判断是否犯规时,裁判员会考虑多个因素,包括犯规发生地点与球门间的距离、比赛发展的大致方向、控制球或得到控球权的可能性以及防守队员的位置和人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