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拉多纳在1986年世界杯四分之一决赛中对阵英格兰时打入的那个著名手球,尽管从规则上看是犯规的,但在当时却被判定为有效,这背后有多重原因。
从裁判的角度来看,马拉多纳的动作极其隐蔽,他原本是想用头球攻门,但由于身高劣势,最终选择了用手臂将球打入,这个动作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,且马拉多纳当时头发茂盛,抬手动作被浓密的头发遮挡,使得当值主裁判难以察觉,在裁判的视线范围内,这个球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正常的头球,因此他做出了进球有效的判罚。
当时的比赛环境也影响了裁判的判罚,1986年的世界杯还没有引入VAR(视频助理裁判)技术,裁判只能依靠肉眼和自身经验来做出判断,当时的足球比赛对犯规的判罚相对宽松,特别是在激烈的身体对抗中,裁判往往更倾向于让比赛流畅进行,而不是频繁打断比赛节奏。
马拉多纳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裁判的判罚,作为当时世界足坛的巨星,马拉多纳的每一个动作都备受关注,在那种紧张激烈的比赛氛围中,裁判可能也会受到这种氛围的影响,从而做出有利于马拉多纳的判罚。
从足球文化的角度来看,马拉多纳的“上帝之手”已经成为了一个传奇和象征,它不仅仅是一个手球进球那么简单,更代表了马拉多纳的个性和魅力以及他在足球史上的重要地位,尽管这个进球存在争议和瑕疵,但它依然被广大球迷和足球界人士所铭记和传颂。